01:02 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5日讯今天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高思圣、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推广科科长高超介绍了关于年“炫临沂·我为‘亲情沂蒙’代言”活动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旅游从业人员既是旅游服务业发展的实践者和推动者,也是旅游业繁荣的亲历者和见证者,更是城市形象传播的直接参与者。为助力旅游行业复苏、提振旅游从业者信心,吸引更多优秀导游、旅游达人,为临沂旅游代言,为宣传“亲情沂蒙”发声,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临沂日报报业集团、临沂市广播电视台启动“炫临沂·我为‘亲情沂蒙’代言”征集推广活动。无论你是导游还是旅游达人,都可以通过短视频或旅游攻略帖文的形式,一展个人风采,为“亲情沂蒙”打call! 参与者可在7月5日至8月5日期间,围绕临沂旅游文化资源进行创作,在临沂特色地标、景点、美食、文化等处打卡,拍摄一批宣传临沂旅游的原创短视频,创作一批各具特色的旅游攻略,包括但不限于人文历史、民俗文化、风物特产等,需体现临沂旅游“吃住行游购娱”的特点和攻略,并进行全网传播推广。 具体征集要求如下:(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参加“网红导游”征集的持有导游证;参加“旅游达人”征集的有网络平台旅游自媒体账号。 (2)征集个人原创的临沂文旅宣传短视频和攻略帖文,涉及的文案、影像、音乐、字体、表情包等素材不得侵犯第三方权益; (3)参加“网红导游”征集的须以主播形式出镜,介绍临沂城市旅游的某个方面,重点展示语言表达和传播代言能力;参加“旅游达人”征集的须以旅游者角度,发布临沂旅游攻略或推介短视频,重点展示优质攻略和网络传播能力。 (4)短视频开头或结尾需说一句活动口号:“炫临沂·我为‘亲情沂蒙’代言我是(**单位)XXX”。 (5)视频和帖文内容为向网友介绍临沂文化旅游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人文历史、民俗文化、风物特产,网红打卡地介绍内容需体现临沂旅游“吃住行游购娱”的特点和攻略。 (6)作品富有创意,兼具知识性、趣味性,适合网络媒体传播;内容积极向上,参赛作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主题健康积极,创意生动,真情实感。 (7)视频格式为MP4或MOV,长度为3分钟以内。 (8)投稿即视为本人原创。如系剽窃、抄袭他人作品,投选的作品不真实、不合法,一经发现,取消参加活动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9)著作权声明:投稿人应保证所投作品系其独立创作完成,并享有完整著作权(系独立创作完成,作品没有利用其他第三方元素,如利用也得到第三方许可并支付报酬)。自向活动方投稿之日起,即视为投稿人将其所投稿作品以原作者、昵称或活动组织方名义进行推广传播,主办方对此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其他相关权益。投稿人享有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因投稿人行为侵犯任何第三方著作权、人身权或其他相关权益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主办方由此而承担了责任,有权向投稿人追偿并要求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合理开支。 参赛视频可上传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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