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2/21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临沂市河东区嘉龙花园认购了一套房子。当时工程处于在建状态,还没有向社会公开售卖,为了提前取得房屋所有,蒋先生按照售楼中心的要求,交了10万元的认购房源意向金,然而时间不长,蒋先生却接到通知称,房子性质会有所改变,房价也会变动。

经济适用房变“脸”商品房市民质疑

蒋先生告诉记者,他认购的是小区三期工程,共有四栋高层,是经济适用房。从今年五月份开始,陆续有一百多位市民交了意向金,然而在11月份的时候,不少人却接到售楼中心的电话,称房子的性质会有所改变,并且房价也会有变动。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很多前来购房的市民都向售楼中心交了2万至10万不等的认购房源意向金,市民朱先生告诉记者,他也交了10万元的认购房源意向金,而且当初商定的价格是元左右每平方米,而如今,房价要涨到元至元,这让他不能接受。

记者了解到,市民最初是与临沂市昌学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于是,记者找到这家公司一名刘姓经理询问情况。“所有手续不齐全之前,它都不好说。”刘经理告诉记者,嘉龙花园三期工程,其土地的确是由政府依法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免交土地出让金,定性为经济适用房,但是,房子是否会变成商品房,现在还没有定论。

既然如此,售楼顾问为何就房屋情况和价格,给市民打电话下达通知呢?“因为最高的价格就是商品房,别的也没有了。”刘经理表示,一旦项目改成商品房之后,房价也会变,不管市场上房价如何抬高,前期交了认购房源意向金的市民都可以享受到他们通知的价格。

提前交款最初承诺难兑现

因担心房屋预售手续审批后,最终变成商品房价格上涨,市民来到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了解情况。在安居科,一位工作人员则明确告诉记者,目前嘉龙花园三期工程仍是经济适用房项目。

可是,市民们最关心的是,他们提前交了两万至十万不等的意向金。那么,在房子交房之后,能否延续之前的价格呢?

“前期的销售(预估)在来块钱,它要是经济适用房,国家给减免不少手续费用。”临沂市昌学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刘经理告诉记者,之前的定价因为是经济适应房,一旦项目成为商品房之后,手续费国家不再减免,相应的成本就会提高,因此,前期认购的市民选择购房的话,需要再补交。

同时,刘经理向记者指出房源认购协议书中,他们也没有标明具体房价,唯一就房价做出相关解释的是在第一条规定中,内容是房屋建筑面积销售价格以后期公示销售价格为准。

然而,这样的解释,让交了意向金的市民很不认同。有一些市民表示,当时交钱的时候,这附近的房价比现在低很多,如今,嘉龙花园耽误了他们买房的最佳时机,就需要兑现当初的承诺。

住房保障局:销售方违法违规

销售中心最初的的口头承诺难以兑现,市民交了高额意向金,最终的房价却难以达成书面协议。于是,市民再次找到房产部门,希望政府部门出面协调。

“购买经济适用房,一定要按正常的程序来申请,不需要交认购金。”在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社会保障科,一位王科长表示,经济适用房有着严格的申请流程,最终核定、收款由房产部门负责。按照工作人员的说法,临沂市昌学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不能收取认购房源意向金。

而在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安居科,一位工作人员则表示,他们已经对涉事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责成停止,很快就会给交了意向金的市民一个说法。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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