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到临沂市医院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条件 本次引进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的国内部分重点高等院校(见附件1)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含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 具体引进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须于年7月31日前(受疫情影响的可放宽至10月31日),博士研究生须于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4.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计算时间截至年12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我市党政机关在编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的人员;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中外合作办学、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 6、报名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7、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二、引进岗位和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引进医疗类优秀高校毕业生70名,引进岗位和计划(见附件2)。 三、引进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符合基本条件和引进岗位专业要求的人员,可下载填报《医院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3),通过邮箱发送至各用人单位电子邮箱并电话确认。各用人单位根据填报的信息,及时联系应聘人员,确定报名合格人选,并根据需要进行实地考核。报名截止时间为年10月31日。 (二)面谈考察 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情况,采取面试面谈、直接考察等形式,按照引进岗位类别、专业特点等确定拟引进人选。人选确定后,各用人单位根据引进岗位和计划数,经集体研究确定进入政审体检人员名单,并由用人单位向社会公示。 (三)政审体检 政审由引进单位和主管部门组成工作小组,对引进人员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并写出书面政审意见。体检由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四)签订聘用合同 对政审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经用人单位集体研究,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四、其他事项 贯彻落实临沂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医院编制和人事制度改革有关政策规定。 本次引进人才执行临沂市高层次人才待遇有关规定。各用人单位可参照省、市高层次人才待遇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制定本单位的优秀人才待遇标准。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将组织认真核查,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律取消招聘资格。监督举报- 本简章由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国内部分重点高等院校名单.docx 附件2:医院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需求计划表.xlsx 附件3:医院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doc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年7月22日 附件1: 国内部分重点高等院校名单 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1、A类36所: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2、B类6所: 东北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疆大学 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科名单 1.北京协和医学院:临床医学、药学 2.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 3.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 4.天津中医药大学:中药学 5.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药学 6.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 7.中国药科大学:中药学 8.暨南大学:药学 9.广州中医药大学:中医学 10.成都中医药大学:中药学 11.第二军医大学:基层医学 12.第四军医大学:临床医学 附件2: 医院 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需求计划表 附件3: 医院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 报名登记表 来源:琅琊新闻网、临沂发布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linqizx.com/lqsxs/953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