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创业者: 根据《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我县开展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年10月1日至年10月31日首次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常经营一年以上,以灵活就业方式缴纳养老保险、或在自己创办的单位注册缴纳社保的创业者,可享受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原来享受过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每个创业者只能享受一次。 二、所需材料:1、申请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4、创业者本人沂水农商银行卡复印件;5、正常经营照片。 三、受理地点:营业执照注册经营地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 联系单位:沂水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指导科 联系人:于洪海孙兵山 咨询(办公座机) 附件:沂水县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请扫码下载附件 来源:沂水人社声明:“沂水企业服务中心”所推送的文章,仅供分享不做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除非确实无法确认,我们都会注明作者和来源。部分文章及图片因转载众多,推送时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烦请原作者致电-或发送至邮箱:yszxqy.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linqizx.com/lqsxs/13087.html |